协会通知
关于缴纳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
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4年12月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合肥顺利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修订并通过了《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章程》和《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协会下一步重点工作。
为保障协会工作和会员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行业助手作用,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章程》和《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缴纳2015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会费缴纳到位。
三、会费缴纳办法
会费缴纳可以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缴纳至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财务处。如采取银行转账,请及时通知我会,以便开具票据。未按章缴纳会费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