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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首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0/11/27     浏览次数:    

建科函〔2020〕103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精神,夯实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基础,提升装配式建筑实施能力,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复核、现场抽核和网上公示,确定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列入首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应加强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总结和推广,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基地的监督和指导。我厅将依据《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

 

附件:首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附件下载请至原文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4182531.html)

2020年11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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